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9:06    次浏览
热线追踪新报热线(记者梁喜林)3月24日,本报以《肇事老汉赖账付女士盼赔偿》为题,对3月6日7时40分左右,付女士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,当走到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一中附近时,被一辆电动三轮车从左侧撞倒一事进行了报道。随即,回民区交管大队对此事进行了积极调查和协调。3月27日,此事有了最新进展,付女士拿到了回民区交管大队替肇事者杜文拽垫付的3000元赔偿金。事情发生后,肇事老汉杜文拽驾车逃跑,后被回民区交管大队民警找到。在民警协调下,杜文拽答应赔偿受害人付女士3000元,但第二天回去筹钱的杜文拽却反悔了,既不给钱人也不见了。经过调查,回民区交管大队民警得知肇事老汉生活困难,付女士因受伤也花去不少治疗费,于是,民警决定个人垫付3000元赔偿金。“确实挺感动的,双方签了个协议,钱是回民区交管大队民警垫付的,谢谢他,而且感谢配合调查的民警同志。”3月29日上午,付女士对记者说。